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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化妆品厂净化工程装修,服务一条龙,真诚一颗心

2024-04-19 12:00:01 879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进出无尘净化车间的管理

1、进入无尘净化车间的人员应严格要求执行人身净化制度、路线和顺序。退出无尘净化车间时,必须按如上顺序、路线进行,不允许将洁净用品带。

2、若有吹淋室,必须按规定进行吹淋后,方可进入无尘净化车间内。无尘车间设计同时,严格按照风淋室的规格和使用要求,控制每次进入风淋室风淋的人数,不允许正在风淋室强行关闭运行风机或电源。一般经过风淋,人身表面散发的灰尘粒子数减少40—60% 。

3、为不干扰室内的洁净气流型式,在作业区上流侧不应放置物品,回风口附近不要堆放物;送风孔板下不应堵塞和堆放物品,生产操作应在洁净工作台或气流的上游进行。

4、不允许将与生产无关的和容易产尘的物品带入洁净室内。

5、严禁在无尘净化车间内吸烟、饮食和进行非生产性活动。

6、进入无尘净化车间前,个人物品须放入指定的柜子,去掉化妆和首饰,换上指定的洁净服、鞋。

7、戴帽时,应将头发全部遮住,鞋套应将裤脚下摆紧紧裹在鞋套。

8、脱洁净工作服时,要避免工作服触及地面、桌子与其它物品,一般要由下至上脱去工作服,并存放在柜内或挂在规定的处所。

9、退出无尘净化车间时,在更衣区前不允许脱掉洁净工作服;脱去工作服后若再进入洁净室内,仍需按进入无尘净化车间的规定顺序进行。

10、退出洁净室时,可以不需要经过空气吹淋而进入更换区域。

化妆品生产的卫生要求

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,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。卫生管理人员名单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。

制作,灌装,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,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,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.5米。

生产车间地面应当平整,耐磨,防滑,,不渗水,便于清洁。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,不积水,在低处设置地漏。地漏应当有翻碗或者蓖盖。

生产车间四壁及天花板应当用浅色,,耐腐,耐热,防潮,防霉材料涂衬,并应当便于清洁。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.5米。

工作人员和物料均须经缓冲区进入或者送入生产车间。

生产车间通道应当宽敞,采用无阻拦设计,保证运输和卫生防护。生产车间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。

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,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,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,附近不得有污染源。采用紫外线的,紫外线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/平方厘米,并按照30瓦/10平方米设置,离地2.0米吊装。

生产车间空气中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。

生产车间应当有良好的通风设施,保持适宜的温湿度。

生产车间应当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,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20lx,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540lx。

生产用水水质及水量应当满足生产工艺要求,水质至少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。

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,能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生产设备。

生产企业固定设备,电路管道和水管的安装应当防止水滴和冷凝物污染化妆品容器,设备及半成品,成品。

提倡企业生产自动化,管道化,设备密闭化。化妆品洁净车间装修设计化妆品洁净车间装修化妆品洁净车间设计

凡接触化妆品原料和半成品的设备,工具,管道必须用,无害,抗腐蚀材料制作,内壁应当光滑,便于清洁和。化妆品生产工艺流程应当做到上下衔接,人流物流分开,避免交叉。

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(包括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因素的检查结果)应当妥为保存,保存期应当较该产品的保质期延长六个月。

使用的清洗剂,剂以及其他有害物品均应当有固定包装和明确标识,储存在专门库房或者柜厨内,由专人负责保管。

厂区内应当定期或者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,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,蚊,蝇,昆虫等的聚集和孳生。

生产区厕所设在车间外侧,必须为水冲式,有防臭,防蚊蝇及昆虫等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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